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1月7日)
2017-09-14 15:29:00  来源:

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7日在东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扣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盐城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聚焦全市中心工作,积极服务发展大局 

   紧扣全市“三先”发展定位和市委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保驾护航,与全市发展同心同向、同频共振。 

  着力服务经济平稳发展。积极策应“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出台12条服务举措,助推经济发展。依法严厉打击金融诈骗、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转型升级的犯罪活动,提起公诉68人。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对新兴产业、“222”工程企业、“小巨人”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司法保护,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30余次。积极服务“三重”工作,与市水务局、农委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突出对投资11亿元的川东港等重点工程实施专项预防,开展预防巡查5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2064次,遏制贿赂犯罪,促进诚信建设。会同市安委会在盐城市率先建立安全生产预防约谈制度,约谈相关镇区和企业负责人22人次,该做法得到省检察院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着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围绕服务创建国家生态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与法院、公安、环保等部门加强环保执法司法联动,在盐城市率先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位一体”协同保护,建立重大案件协商、执法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开展环保警示教育和法制宣讲12次,对2件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开展公益诉讼。统一审查起诉东台、大丰管辖的破坏环境资源案件,提起公诉1528人。提前介入并引导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盐城市区通榆河水污染案件,保证了这起涉及22名犯罪嫌疑人的特大案件顺利办理。 

  着力服务法治东台建设。积极推进“两法衔接”,与市法制办联合召开推进会两次,健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6份。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结合办案开展社会风险研判。积极推进全民守法,落实“谁办案、谁普法”,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组建包括所有班子成员在内的检察官法律宣讲团,开展宣讲49次。 

  二、聚焦政法三大任务,忠实履行检察职能 

  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宽严相济维护稳定。对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年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45人,提起公诉729人。依法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姜某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等一批重特大案件、方某某利用“全能神”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一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案件。依法打击信访中犯罪行为,批准逮捕2人。对主观恶性较小、真诚悔罪、取得谅解的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从宽,不批准逮捕60人,相对不起诉15人,减少社会对立,促进社会和谐。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落实专人办理、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制度,不起诉7人,封存犯罪记录21人。开展检察“护苗行动”,组织“法律阳光润校园”活动,编发《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及自护手册》,自编自演法制教育情景剧。未检工作参加省第十五届乡村青年文化节巡展。 

  惩防并举遏制腐败。坚决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反腐败决策部署,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10人,大案率100%。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和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领域的窝案串案,立案侦查科级干部4人、窝案串案7人。严肃查办严重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渎职犯罪,立案侦查33人。着力提升查办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重要证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规定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1件案件被盐城市委政法委评为盐城市首届精品案件,被盐城市检察院评为最具影响力的案件。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进侦查和预防工作深度融合,实行一案一预防,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8件。在盐城市检察机关率先与邮政部门联合开展“预防邮路”工作,走巷入户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 

  强化监督促进公平。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不批准逮捕40人、不起诉2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认真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逮捕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0人。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全年共开展各类监督58件次。突出监督重点,纠正侦查、审判、监管活动违法17件,监督撤销刑事立案1件,纠正漏诉1人,建议有关部门对3名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3人。会同市法院、公安局加强对民事虚假诉讼活动的监督,及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支持起诉11件。1件案件被盐城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 

  司法为民保障民生。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征地拆迁、惠农补贴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8人。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问题肉制品”等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刑事犯罪,提起公诉14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侵害群众经济利益的刑事犯罪,提起公诉23人。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刑事犯罪,提起公诉2人,会同有关部门帮助工人追回欠薪320万元。完善检察便民措施,加强“网上+网下”检察为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服务基层网格化管理”活动,构建“432”检察服务网。积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连续多年无涉检进京赴省非访,连续15年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完善司法救助机制,救助14人。 

    三、聚焦推进公正司法,深化检察改革创新 

  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改革的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为公正司法提供有力保障。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探索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司法办案组织,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在公诉部门成立4个专业化办案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市公安局认真落实《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实施办法》,探索构建新型侦捕诉关系。和市法院、公安局共同完善庭前会议制度,强化检察官庭审质证工作。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依法收集、审查、运用证据,严格排除非法证据,防止“带病”案件进入审判程序。积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有序扩大监督范围和深度,组织参与案件公开听证、信访答复等司法活动21次。 

  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职务犯罪智慧侦查建设,组建侦查技术信息中心,注重发挥侦查信息、侦查装备和科技手段在办案中的作用。改进刑事案件办案模式,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承办人亲历现场,检察委员会研究时审查视听资料、物证等重要证据,邀请侦查人员列席,实行诉前模拟庭审。制定案管部门统一组织公开听证制度,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听证员库,增强公开听证的抗辩性和说理性,被评为盐城市检察机关“最佳创新创优项目”。制定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制度,保证审查活动的中立性和审查结果的公正性。 

  突出重点深化检务公开。针对人民群众对阳光司法的新要求,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全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和我院互联网网站上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125件、重要案件信息39条、终结性法律文书390份。制定主动告知办案程序信息制度,在受理案件或作出决定后,迅速通过电话、短信、信函等方式,主动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强化多维互动公开。传统公开平台,在《东台日报》上推出每月两期的检察专栏,在东台电视台开播检察专题片12期,在《检察日报》等媒体上发表各类报道800多篇。搭建新兴媒体公开平台,开通“东台检察”微博和微信,公开信息3万余条;开通“东台检察搜狐新闻客户端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累计浏览量30余万次。 

  四、聚焦全面从严治检,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围绕全面从严治检新要求,大力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相关做法被江苏卫视“廉政时空”节目专题报道。一年来,集体和个人先后60多次受到上级表彰,涌现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一等功获得者等一批先进典型。 

  从严从实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践行“三严三实”、推进“四提四争”专题教育。出台加强党组建设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意见并抓好落实。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向全国模范检察官刘文胜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通过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党建理论征文等活动,进一步打牢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启动检察文化建设三年提升规划,组织开展“检察文化月”活动,加强群团建设,凝聚人心、激发活力。 

  从严从实狠抓司法规范建设。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率先排查问题、剖析原因、认真整改。坚持开门整改,通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设置征求意见箱、发放书面征求意见函等途径,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45条。坚持问题导向,对近三年办理的1652案件逐案排查,做到“见人见案见思想”。坚持即知即改,制订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签订承诺书,切实整改落实到位。坚持制度管权,严格执行规范司法各项制度,新建制度10项。 

  从严从实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开展“为检不为”专项整治活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部门季度巡查,实行院领导每周带队督查制度,成立司法办案监督互助小组,压实“两个责任”。在盐城市率先组建检务督察中心,建成远程检务督察管理系统,实现对办案办公的全程监控,开展检务督察170次,发出各类督察通报80期。相关做法在盐城市政法队伍现场会上作了交流,并被省检察院简报转发。加强对干警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将干警对接到所在社区。注重建章立制,废改立制度75项。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创成“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从严从实狠抓司法能力建设。启动人才培养五年规划,推行目标引领、师徒结对、资源集聚、实战锤炼的人才发展模式。综合运用业务实训、检察官律师控辩对抗赛、到办案一线锻炼、到高校培训等形式,积极开展大练兵活动,累计培训200余人次。加强检察理论研究,与盐城市检察院联合申报的一项课题获高检院立项,独立申报的两项课题分别获省社科联、盐城市社科联立项5篇论文入选省级理论研究年会18项经验做法被上级检察院转发。 

  接受监督是检察院公正履职的重要保障。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扎实做好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检察相关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务公开情况,向市政协主席会议报告公正廉洁司法情况。健全代表委员联络制度,组织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300余人次参观视察。完成特约检察员换届工作。自觉接受法院、公安机关的监督制约,重视律师在促进公正司法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听取和办理辩护律师的意见。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东台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2015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的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诉讼监督、规范司法的方法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压实“两个责任”的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举措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法律监督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专家型、学者型、领军型人才不足。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践行“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本次人代会精神,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扎实推进检察改革,着力建设过硬队伍,为我市加快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精准发力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围绕服务转型升级,成立相关派驻检察室,严厉打击破坏“四化联动”战略的经济犯罪。组织开展查办国企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加强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和民事行政纠纷案件的法律监督,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展精准预防,做优预防约谈、检察官宣讲团等品牌,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加强对知识产权、技术创新的司法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城乡统筹发展,开展查办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惠民工程领域职务犯罪小专项行动。围绕绿色东台建设,完善环保领域两法衔接机制,推进建立生态恢复补偿机制,探索环保公益诉讼。围绕和谐社会建设,突出民生保障,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等犯罪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 

  二是重点重抓提升法律监督效果。重抓刑事侦查和审判监督,与公安、法院进一步统一司法尺度,实行刑事案件同步移送电子卷宗,完善常见犯罪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标准,制作诉讼监督标准化指引手册。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突出强化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重抓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和查办虚假诉讼联动机制。重抓刑事执行监督,开展刑罚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依法查办监管环节职务犯罪,全面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财产刑执行监督等办案职能。 

  三是蹄急步稳落实司法改革任务。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探索内设机构整合、分步授权,完善办案责任监管体系;健全检察委员会运行机制,建立专业研究小组等决策辅助机构。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完善证据审查运用机制,强化同步录音录像审查,发挥不起诉等审前过滤功能,通过模拟庭审、听庭评议等提高出庭公诉能力。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探索建立检察环节社会第三方参与调处机制,完善律师代理申诉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实施“互联网+检察”计划,建立规范司法长效机制,强化以案释法工作,探索构建司法办案社会评价机制。 

  四是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加强机关党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树先进典型,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和检察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擦亮检务督察中心品牌,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抓早抓小抓苗头。加快检察文化建设,加强群团工作,厚植文化软实力。夯实人才建设,通过多压担子、多岗锻炼、高校研修等途径,培养在全省、全市有较大影响的杰出人才。深化科技强检,建成集远程办案等于一体的指挥平台,推进检察人员教育培训系统和电子图书馆建设。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奋力拼搏,为建设“强富美高”新东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 词 解 释 

   1.安全生产预防约谈:市检察院会同市安委会在盐城首创的工作机制,是指检察机关结合司法办案,会同市安监局对相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等问题,通过约谈进行监督提醒。 

   2.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设在市环保局,是东台市检察院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的创新举措,主要职责是支持、指导环保部门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依法批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对侵害生态环境的民事赔偿案件依法支持起诉、督促起诉,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环保警示教育和法律宣讲等活动。 

   3.两法衔接:是指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是中央提出、检察机关积极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指在查处涉嫌犯罪的行政违法案件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前提下,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依法追究涉嫌犯罪人员刑事责任的办案协作制度。 

   4.督促履职:主要针对负有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监管职责的有关监管部门和国有单位,以及负有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有关职能部门,如果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职责,检察机关可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以使国家或政府的法规得到正确实施。 

   5.检察官以案释法:是指检察官结合办案,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 

   6.政法三大任务:2014年中央政法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新时期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7.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生效判决作出以前的整个诉讼过程中,是否存在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和判断,并作出是否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或建议。 

   8.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恶意串通,采取虚构法律关系、伪造变造证据等方式捏造案件事实,使法院作出错误裁判、调解和执行,从而获取非法利益或规避法定义务的行为。 

   9.432”检察服务网:是指市检察院整合4个检察工作站、3个驻基层派出所及交巡警大队检察官办公室、2个检察室,将检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 

  10.检察文化建设三年提升计划:市检察院为扎实推进文化育检工程,推动文化建设长远发展,根据上级院部署,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为期三年的发展规划,从20151月开始实施,到201712月结束。 

  11.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目的是集中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检察司法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 

  12.人才培养五年规划:市检察院为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根据上级院部署,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为期五年的规划。目标是培养3-5名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检察人才,培养10-20名盐城市条线有影响力的检察人才,培养20-25名本院条线的骨干人才。 

  编辑:东台检察